2018年福建泉州市丰泽区专项招聘教师11人公告

来源:丰泽区政府门户网站 2018-03-14 15:16:25

  2018年泉州市丰泽区专项公开招聘教师通告


  为引进高层次的优秀毕业生,提高我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要求,根据《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人才“港湾计划”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泉丰委〔2017〕56号)和《关于做好2018届优秀毕业生招聘及引进工作的通知》(泉教人函〔2017〕59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学历)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18年丰泽区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最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2年3月10日至2000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2018年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或现役军人,或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聘用。


  (二)具体条件


  1.尚未被公立学校聘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学历)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专业对口,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未正式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先提供相关资格办理证明,并最迟于2018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非应届毕业生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资格。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18年4月10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2018年丰泽区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报名登记表》及个人电子简历发送到丰泽区教育局人事股(电子邮箱:fzqjyjrsg@126.com),进行预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阶段、大学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8日至20日。


  2.报名地点:(省外高校,待定)。


  (三)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和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人员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含成绩表)、复印件1份和就业协议书原件。


  4.能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考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现场收取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有效、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面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因联系方式影响招聘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zfz.gov.cn/)公布。


  2.面试方式:采用说课和评委现场提问(由评委问两道问题:一道为本课相关内容,一道为学科专业知识,每道问题各占一半分数)的方式进行考核,其中说课占用70%,提问占30%。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五、聘用办法


  1.根据各招聘岗位拟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签约对象,由报考人员本人与丰泽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报考人员未能按时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若出现部分岗位无法完成招聘计划的,将根据报考人员意愿,从符合该岗位条件的其他岗位落选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调剂。


  六、体检、考察与聘用


  1. 体检标准按最新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缺席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 体检合格后,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根据招聘、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zfz.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且相关证件齐全、个人档案按时送达的,按有关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它事项


  1.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zfz.gov.cn/)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本次招聘工作由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泽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同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3.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在2018年8月31日前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本通告未尽事宜由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泽区教育局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5-22508503 22508205


  监督电话:0595-22508456


  附件下载>>>


  1、丰泽区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岗位信息表.xls


  2、丰泽区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丰泽区委编办


  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泽区教育局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