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长乐职专教师招聘16人公告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2018-03-09 11:20:44

  2018年福州市长乐区招聘职专教师公告


  根据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高校招聘长乐职业中专学校事业编制教师16名。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国高校具有学士学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及以后出生);


  2、全国高校具有硕士学位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的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长乐职专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各类应聘人员的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见附件4。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格条件截至报名首日;全日制普通院校2018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6名,各岗位招聘的人数和专业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


  1、报名:2018年3月25-26日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现场报名,3月26-27日在扬州大学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在3月25日前进行报名登记(具体做法是:将个人的报考材料发送至邮箱1822436602@qq.com),但本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报名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在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报考电子商务、会计、汽车维修等三个岗位的应聘人员统一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报名,并提交报名表(见附件3)及相关证件材料(见附件4);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统一到扬州大学报名,并提交报名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在职研究生还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函》。


  2、资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证书及相关证明,应在面试前提交,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审核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学业成绩、在校表现及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等综合方面情况,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函》,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试: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2:1及以上予以开考,未达2:1的,该岗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采取编写教案、当场教学、回答专家提问等形式。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评委独立对应聘人员的面试情况进行评价并量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作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若同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一场面试。


  4、确定协议签订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结果,择优确定就业协议签订人选。


  5、签订就业协议:协议签订人选当场与长乐职业中专学校以及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与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见附件5。


  6、体检和考核:签订协议的应聘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报到后,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福建省教育厅闽教人[2010]43号文件规定进行。若体检不合格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予以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主要审核毕业生档案、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证明)、学业成绩等综合方面情况。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就业协议。


  7、公示:拟聘用人员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和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8、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其它事项规定


  1、尚未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聘用人员,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不予确认专业技术初级职务资格;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在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六年(含见习期1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


  3、福建省外生源毕业生到长乐职业中专学校工作后,每位毕业生发给安家补贴费3万元(硕士研究生安家补贴费6万元),分期支付,第1年、第3年、第6年各支付1万元(硕士研究生各支付2万元)。给予所有聘用毕业生来福州市长乐区报到差旅费报销,每年给予一次回乡往返差旅费报销。


  4、本招聘公告未尽事项,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由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作出解释。本次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28936296、28923771。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
 

  附件下载:


  1、2018年长乐职专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2、招聘工作日程安排及联系方式


  3、长乐职专教师招聘报名表


  4、应聘毕业生报名提交材料

 

  5、就业协议书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