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农垦建三江管理局粮食局招聘公告

来源:农垦建三江管理局 2018-03-08 15:34:45

  2018年黑龙江农垦建三江管理局粮食局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管理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会化用工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辅助工作岗位1人。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建三江管理局辖区内户口。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热爱岗位工作。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计算日期截止至报名资格审查日)。


  2、性别要求:男性。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下述人员不可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5日上午8:30时起全天工作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


  4、报名资料: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1)《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2)毕业证及学位证;(3)身份证及户口簿;(4)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30日内);(5)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3月15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


  2、资格审查地点: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


  3、资格审查项目:报名资料,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3、笔试:笔试内容为粮食流通和保管相关知识、财务专业和统计专业相关知识。卷面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卷面成绩折算成70%为笔试成绩。考试日期为2018年3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实行加分,计入折算后的总成绩。按照有关政策加分范围是复转军人加5分。


  5、面试:面试形式为问答,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工作的方法和技能等。根据笔试成绩70%加加分项加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特殊处理)。考生所得分数折算成30%为面试成绩,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6、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加分项加分+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管局人社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管局人社局办理录用手续。


  (五)有关待遇


  按社会化用工管理,工资参照管理局社会化用工行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确定,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月,试用期合格后工资为2100元/月,参加企业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五险,签订社会化用工劳动合同(两年)。


  五、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三江管理局粮食局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