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鄂尔多斯民族歌舞剧院招聘29人公告

来源: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 2018-03-06 14:51:05

  鄂尔多斯民族歌舞剧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公告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为鄂尔多斯民族歌舞剧院招聘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岗位工作人员29名,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这两类人员以下统称“蒙汉兼通”人员),具体岗位详情见《鄂尔多斯民族歌舞剧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毕业生。


  聘用政府购买专业技术和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同类岗位聘用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此次招聘考试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文新广局监督下由鄂尔多斯民族歌舞剧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毕业生。


  2. 2018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07月31日。


  (二)应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各岗位文化程度、身高及年龄条件见《岗位表》具体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5日以后出生);


  8.舞蹈男演员、舞蹈女演员、舞蹈男演员(蒙汉兼通岗)、舞蹈女演员(蒙汉兼通岗)要求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93年3月5日以后出生)。舞蹈男主演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5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在读的全日制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包含2018年应届生);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曾在鄂尔多斯民族歌舞剧院工作,被开除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全日制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发布招聘公告和简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个人专业技能测试、基础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七个步骤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者参加个人专业技能测试。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本方案后附的《报名登记表》(本方案公布在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www.ordospta.com),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于2018年3月12日上午9时至2018年3月18日下午17点30分到康巴什新区文化东路文化艺术中心A座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蓝底彩照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及纸质版4张;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4.涉及身高要求的岗位现场测量身高。


  5.报考者须现场签署《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6.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需现场核验蒙古语言文字、汉语言文字使用水平,核验不通过者不予报考“蒙汉兼通”岗位。


  7.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8.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二)个人专业技能测试


  1.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4方可开考专业技能测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考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可调整开考比例或招聘岗位,调整不成功的,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调整后或被取消开考的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www.ordospta.com)上公布。


  2.个人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测试的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在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www.ordospta.com)上公布。


  3.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基础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基础专业技能测试范围)。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申请,考务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基础专业技能测试开考比例。


  (三)基础专业技能测试


  1.基础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即兴表演水平、操作水平。测试的时间、地点、成绩公示及其它事宜在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www.ordospta.com)上公布,考生凭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兼可)参加考试。


  2.对于实际到场参加基础专业技能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基础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招聘单位事先设定的合格分数线或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评委组)实际参加基础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采取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由招聘单位在基础专业技能测试公告中公布。


  (四)成绩公示


  总成绩=个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基础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岗位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www.ordospta.com)公示。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并列人员按照个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再次排序,个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本次所招聘各岗位要求矫正视力合格。


  3.体检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4.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市人社局备案。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人社部门。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www.ordospta.com)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日。


  2.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备案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在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可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用人单位须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聘用合同中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www.ordospta.com)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本简章由鄂尔多斯市人社局、鄂尔多斯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电话:


  鄂尔多斯民族歌舞剧院:0477-2265156


  报名咨询电话:


  鄂尔多斯民族歌舞剧院:0477-2265156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鄂尔多斯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0477-8183853


  监督举报电话: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7-8586927


  点击下载:


  《鄂尔多斯民族歌舞剧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岗位表》.xls


  《鄂尔多斯民族歌舞剧院招聘演职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鄂尔多斯民族歌舞剧院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