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7人公告

来源:赣州人事人才网 2018-03-05 10:17:20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为解决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我中心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的范围面向赣州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普招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专业:不限专业


  人数:7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具体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以县市区办事处为主)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工作责任感强,有事业心;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四)学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五)服从组织安排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六)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结协调能力。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办法,按照以下程序公开进行:


  (一) 发布公告。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财政局网、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赣州人事人才网等网站发布招考公告。公告时间为2018年3月3日至3月12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 3 月12 日至3月14 日;


  2、报名地点: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秘书科706室(联系电话:5551072 ,联系人:龚文琴)


  3、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和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寸彩照2张,并现场填报《报名登记表》。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并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对外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人际交往、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考试结束后,按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到应聘者所在单位、院校和户籍所在地等多种形式了解现实表现,并整理出考核材料,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秘书科组织,确定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条件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试用


  1.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开始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为临时工作人员。


  2.经考试、政审、体检、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或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该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政审、体检、公示。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享受在岗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实行一年一聘。(单位不安排食宿)


  六、监督管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本次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的具体实施工作,由市财政局人教科指导、驻市财政局纪检组监督,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