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怀化洪江市编外司勤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2018-03-05 09:51:37

  2018年洪江市公开招聘编制外司勤人员公告


  为保障我市公务用车平台工作的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根据2017年市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精神,决定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制外劳动合同司勤人员。


  一、招考计划、岗位


  编制外司勤人员8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服务意识、保密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管理;


  2.限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0米以上;


  3.年龄在22周岁及以上(1996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学历,能胜任司勤人员工作;


  5.持有C1及以上驾驶执照且驾龄3年以上,无一次性扣12分和重大交通违法记录。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人员或正在接受违纪违法调查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4.与其他部门约定有服务期限未满的或对聘用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5.其他条件不能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2018年3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洪江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行政中心727室);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开招聘司勤人员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及驾驶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4)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的近5年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证明。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45-7733281。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审查合格方能进入考试环节。


  本次公开招聘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不设开考比例。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先笔试、后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工作由市人社局和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共同组考,笔试内容为交通法规、安全知识及驾驶员职业道德等,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前16名进入技能测试。


  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由市人社局委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测试。市人社局和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监督。技能测试的项目为场地测试,总分为100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70%。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70%。


  (四)体检


  按照公开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最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考察中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市委、市政府保持一致的;


  2.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3.有伪造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4.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5.有其他原因不能聘用的。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经笔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洪江市政府门户网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由市劳务派遣中介机构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一年一聘。


  (八)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自行缴纳。工资待遇(其他待遇另计)具体如下:(1)与市劳务派遣中介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2300元/月,年终安全考核合格者,发安全奖1200元/年;(2)工作满一年后,考核合格续签劳动合同的,工资2500元/月,年终安全考核合格者,发安全奖1200元/年;以后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续签劳动合同,工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增加;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洪江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