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庄河市招聘劳动保障专干20人公告

来源:中国庄河人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3-02 14:52:42
  庄河市公开招聘劳动保障专干公告


  为保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连续性、常态化、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庄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劳动保障专干相关问题的意见》的有关精神,我市决定面向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并具有庄河市户籍(不含花园口)的“三支一扶”和“千岗计划”大学生公开招聘劳动保障专干,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为合同制劳动保障专干,共提供20个岗位,服务单位为各乡镇或社区。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并具有庄河市户籍(不含花园口)的“三支一扶”和“千岗计划”大学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时间为2015年-2017年,“千岗计划”服务期满时间为2017年),庄河市户籍取得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含)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拟于2018年3月2日在庄河市人民政府网、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开发布。应聘人员须在2018年3月2日至3月7日期间登录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并填写《2018年庄河市公开招聘劳动保障专干报名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同时进行的方法。


  1.报名时间:2018年 3月7日上午8:30—11:00。


  2.报名方式:必须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529室)。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现场报名,且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内容为户口本首页正反面和本人所在页正反面);


  ④《大连市“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登记表》或《大连市“千岗计划”服务期满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⑤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2018年庄河市公开招聘劳动保障专干报名表》;


  ⑦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不含报名表所用照片)。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8年3月1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地点:庄河市第三十一初级中学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


  3.面试要求: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生入闱后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及传媒工具,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面试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和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考号、报考职位等与面试无关的其它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发布时间:面试结果将于2018年3月11日在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分配原则:面试结束后,首先由“三支一扶”大学生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三支一扶” 大学生选岗后的空缺岗位,再由“千岗计划”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并列者,按面试评委赋分总和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不选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而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将依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由于本次招聘的部分岗位已经空缺,空缺岗位可以及时办理上岗手续;未空缺的岗位待空缺后再办理相关上岗手续。


  五、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录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依据面试成绩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另行公示。


  七、咨询服务


  岗位信息咨询电话:0411-89725667


  报名及考务工作咨询电话:0411-89725683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 0)


  八、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请留意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件:2018年庄河市公开招聘劳动保障专干报名表.doc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