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石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公益性岗位招聘8人简章

来源: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3-01 09:34:04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2018年扶贫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资格审查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8名。
 
  三、工作地点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石柱县脱贫攻坚专项督导组)。
 
  四、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应聘: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具有重庆市石柱县户籍2016年和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符合《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6.中共党员、男性优先。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2月28日至3月9日
 
  (二)报名地点: 石柱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就业科(县人力社保局四楼6号窗口)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报名表并自行填写并张贴一寸红底免冠照片。
 
  报名对象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工作人员根据报名对象填报信息和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安排时间面试。
 
  六、考核(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待定,以通知时间和地点为准。
 
  (二)面试方式及分值计算
 
  面试采取现场抽签先后顺序进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得分在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情况。
 
  (三)录取方式
 
  取本次面试成绩最高的前8名作为本次招聘合格人员。如最后一名入选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由面试考官另行出题加试,加试成绩最高者为本次招聘的合格人员。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时间
 
  县脱贫攻坚专项督导岗位属公益性岗位,聘用工作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劳动协议一年一签,聘用期满,不再续签,协议期内如要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待用人单位批准,办好工作交接后方能离开。
 
  (二)工资及其福利待遇
 
  县脱贫攻坚专项督导岗位月工资标准按规定原则上不得低于石柱县最低工资标准,本次招聘人员的工资标准为每月1400元,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承担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每月将根据工作态度和工作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工作绩效补贴。
 
  (三)其他事项
 
  县脱贫攻坚专项督导的管理按公益性岗位开发相关规定统一进行管理,一年一签订劳动协议书,本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县脱贫攻坚专项督导岗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对报名参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石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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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柱县公开招聘县脱贫攻坚专项督导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