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黔南州龙里县谷脚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来源:龙里县人民政府 2018-02-28 15:19:49

  龙里县谷脚镇人民政府2018年公开招聘谷脚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分局协管人员简章


  为加大谷脚镇城镇管理工作力度,充实城镇管理队伍,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限男性)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协管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劣迹; 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基层工作,服从安排,踏实肯干;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8年2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25日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退役军人、警察学校、武警院校、精准扶贫户(限谷脚镇)、有基层工作经验一年以上、持有C1以上驾驶证且具有一年以上驾龄者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6.身体健康;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地点及初审时间


  报名地点:谷脚镇人民政府安监站。


  报名联系人:谭清云,电话:15308543462


  报名时间:2018年2月27日-3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及初审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退役军人报名时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精准扶贫户持精准扶贫卡原件及复印件、C1以上驾驶证且具有一年以上驾龄者须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基层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的持单位证明复印件。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为面试最终成绩,面试由谷脚镇人民政府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集中面试。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如遇面试成绩末位并列,且超出应招人数,另行组织并列考生加试。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形的,按程序依次递补。


  五、考核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为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18年2月26日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3、截止2018年2月26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截止2018年2月26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9、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合同签订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并由主管部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逐年续签;如工作期间,经主管部门考核不合格的,主管部门与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关系自动解除。


  试用期工资待遇2000元/月(不含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2500元/月(不含保险),聘用人员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五险),社会保险(五险)由谷脚镇人民政府统一交纳。聘用人员在工作满一年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续签后,工资浮动参照谷脚镇人民政府临聘人员执行。


  八、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 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纪律监督:姜飞,电话:13595428601


  附件: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