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南平文广新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南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8-02-28 11:00:18

  2018年南平市文广新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满足南平市文化事业发展需要,不断增强专业人才队伍活力,根据市文广新局所属事业单位南平市南词艺术传承发展中心编制空缺情况,按照《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和有关规定,经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南平市南词艺术传承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南平市南词艺术传承发展中心拟招聘4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8年南平市文广新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可点击下载)。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通过南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http://www.npwhcb.gov.cn/)公告公示栏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prs.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2月28日-3月6日,登录福建省考试报名网统一报名(网址http://fjksbm.com)


  (三)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复审时间:2018年3月8日- 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南平市南词艺术传承发展中心办公室(南平市新华路11号,联系电话:0599-8834031)。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 毕业(学位)证(2018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3. 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4. 在职人员还应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5. 委托他人报考的,还需提供应聘人员手写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确认后,留存复印件备查。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领取面试(专业测试)通知单,拟定于2018年 3月20日上午8:30在市南词艺术传承发展中心7楼举行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试(专业测试)通知单。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专业测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根据岗位特点,采取“专业技能面试和才艺展示”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面试(专业测试)考官不少于7 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专业测试)考场内设局机关纪委监督席、市人社局监督席,派驻监督员在面试(专业测试)现场对面试(专业测试)程序、评分过程和评分情况进行监督。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在面试(专业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参加应聘人员宣布。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专业测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结果在南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公布;达不到1:3比例的,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笔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请点击下载:


  南平市南词艺术传承发展中心2018年招考工作人员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二)笔试


  经面试合格的考生进入笔试,笔试随2018年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一并进行。


  进入笔试的考生请于3月28日-30日在福建省考试报名网打印准考证,参加 3月31日上午综合基础知识笔试。


  四、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按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专业测试),按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其他


  (一)南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市南词艺术传承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人员面试不收费、不指定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班。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见南平人事、人才网。


  (三)录用后待遇按人社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99-8834031(市南词艺术传承发展中心)


  监督电话:6092313,6092335


  南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