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毕节市城乡规划测绘院招聘公告

来源:毕节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 2018-02-26 13:36:51

  毕节市城乡规划测绘院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提高测绘服务,保障测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城乡规划测绘院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0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城乡规划测绘院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11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不设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毕节市城乡规划测绘院(新桂花市场大楼对面二楼)。


  4.联系电话:13518570424。


  (二)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2份)。


  3.毕节市城乡规划测绘院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


  5.有专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2份)。


  6.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备注:市城乡规划测绘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测绘专业相关知识方式进行面试。


  2.面试时需带资料:身份证件原件。


  3.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录用办法


  面试评估(考核)合格的,按各招聘职位从高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用。录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后将签订3年的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间内离职需按照测绘院的相关制度缴纳相应的违约金。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被列入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或报到后经试用达不到聘用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招聘合同的其他事项


  (一)工资构成


  基本工资为毕节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相应标准。


  (二)社会保障待遇


  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我院按国家、贵州省和毕节市的有关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一金: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用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中单位承担的费用由单位支付,其余本人应承担的部分由单位直接从支付给本人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七、本《招聘简章》由毕节市城乡规划测绘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毕节市城乡规划测绘院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毕节市城乡规划测绘院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毕节市城乡规划测绘院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