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日照公安局交警支队招聘180人公告

来源:东港区人民政府 2018-02-24 10:48:20

山东省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委托日照力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计划招聘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共180名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018年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2月26日至2000年2月26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岗位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岗位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 ,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160厘米以上。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近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至3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日照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院内(地址:东港区潍坊路100号)。


  联系电话:0633-3388866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毕业证、士兵退役证、身份证)及复印件(A4纸)、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领取准考证。每个报名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文职辅警岗位和勤务辅警岗位(二)报名不足的,空余名额划入勤务辅警岗位(一)。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人应提供本人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1、笔试


  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安工作基本知识等。(考试资料在报名时免费领取)。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岗位匹配度、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采用百分制计分。每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向面试人员宣布。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人员未按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3、体能测试


  测试人员总成绩按由高到低1:1.2的比例范围进行测试。


  测试项目: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体能测评,按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要求和计分标准进行。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人员未按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三)政审、体检、毒检


  体能测评结束后,根据测试达标情况,以及考试总成绩等确定政审、体检、毒检人选。政审、体检、毒检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体检、毒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毒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三个月,由日照力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到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所聘人员工资待遇执行现阶段用工标准,辅警改革后按新的辅警待遇保障执行,详见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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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