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绍兴新昌县安全生产专职巡查员招聘26人公告

来源: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2-22 09:07:28
  2018年新昌县公开招用安全生产专职巡查员公告


  根据《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用工实施办法(试行)》(新委办〔2013〕133号)和《新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增加乡镇(街道)安全生产专职巡查员人员控制数的通知》(新编办〔2017〕37号)文件精神,为增强基层一线安全监管力量,保障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专职专用,县人力社保局、县安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新昌县公开招用安全生产专职巡查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计划招用安全生产专职巡查员26人。具体岗位、招用人数、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新昌县公开招用安全生产专职巡查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用条件


  (1)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18年3月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2年3月1日-2000年3月1日);符合招用单位招用岗位规定的学历等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资料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报名地点:新昌县人力资源市场(鼓山中路179号)。


  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还需随带《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一寸免冠近照3张,报名考务费40元,并按规定填写《报名表》。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笔试、面试、体检、考察


  1、笔试:笔试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8年3月17日上午: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后,根据各招用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招用10名及以上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少于招用岗位人数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用计划。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4、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如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由县安监局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用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用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办理招用


  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不同岗位招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后,根据乡镇或街道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办理招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因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流动性较大,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和满足招用单位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招用报到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允许县安监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在本次公开招用公示结束之日起1年内,可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替补招用手续。


  咨询电话:县安监局86380025


  点击下载>>>


  1.2018年新昌县公开招用安全生产专职巡查员计划表.xls


  2.乡镇(街道)安全生产专职巡查员人员分布表.doc


  3.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xls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