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济宁曲阜市选聘驻点招商人员20名公告

来源:曲阜市人民政府 2018-02-06 09:15:34

  关于公开选聘2018年驻点招商人员的通知


  各镇街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事业单位党委:


  为全面提升2018年驻点招商工作水平,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拟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继续选聘优秀招商人员,以调整充实驻点招商工作力量。


  一、选聘原则


  政治大局意识强、熟悉经济工作、有招商热情、善于沟通联络、身体健康。经选聘后,选聘人员的人事关系不变,相关招商工作经费和日常管理考核由市投资促进局负责。


  二、选聘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由市选聘工作办公室按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后确定。根据工作需要,对个别有招商经验的同志也可直接由组织选派。


  三、选聘计划


  公开选聘招商人员20名,脱产招商,期限2年。


  四、选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人员除外)。


  3、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我市确定的重点招商产业(文化旅游、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新型建材、机械制造、食品加工、城市建设、休闲农业)相关专业知识的优先。


  4、身体健康,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精神、良好的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热爱招商工作,能适应长期驻外。


  5、掌握一定的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的相关知识,熟悉全市园区规划、重点产业发展情况,对招商信息有较高的敏感性和较强的领悟力。


  五、选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上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8年2月10日前


  报名地点:市投资促进局(市人大办公楼2007房间)


  联 系 人:刘长杰 荀晶


  联系电话:0537—4498390


  (二)资格审查。选聘工作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是否符合选聘条件。


  (三)考察。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选聘工作办公室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综合考察。全面了解被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驻点招商人员。


  六、驻点招商人员工作职责和待遇


  (一)驻点城市及工作职责


  在京津冀、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设立驻点局,负责所在区域的招商工作。驻点招商人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由市投资促进局负责管理、调度和考核。主要工作职责是收集重要项目信息线索、企业对外投资发展动向,及时提交市投资促进局备案移交,与项目推进组一起推动项目签订正式合同。


  (二)经费待遇


  充分保障驻点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驻点招商人员享受交通、生活等补贴,到驻点城市以外区域(曲阜市除外)招商期间,享受《曲阜市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曲财行〔2015〕1号)确定的差旅补助;外出招商期间,在原单位编制、工资、职务、职称等待遇不变。


  (三)奖惩考核


  对完成任务的驻点招商局给予适当经费奖励。对在招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招商人员,优先提拔使用、优先职称评聘、评先树优。对不能胜任招商工作的驻点招商人员,调离招商工作岗位,对不遵守相关纪律规定的,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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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点招商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曲阜市委组织部


  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阜市投资促进局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