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杨陵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15人公告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网 2018-02-05 13:09:13
  杨陵区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区工作需要,经过区委、区政府批准,现通过选调考试,为我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择优补充一批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本次选调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工作人员共15名,其中:机关文秘岗位5名、事业单位文秘岗位10名。
 
  三、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考试面向区外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四、报考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属于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其中:报考机关文秘的,应具有党政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身份)。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0日之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3年以上办公室综合文字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应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调任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是:
 
  (一)发布公告。
 
  在杨陵区人民政府网(www.ylq.gov.cn)统一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进行,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报考人员下载《2018年杨陵区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往本次选调考试专用电子邮箱yljszp@126.com,接受资格初审。本次选调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
 
  2018年2月10日9:00-3月10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邮件回复报考人员。
 
  领取准考证:凡收到资格初审通过的回复邮件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杨陵区人社局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址另行在杨陵区政府网通知。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设合格分数线,按参加笔试的所有报考人员平均成绩的0.8确定。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予以淘汰。高于合格分数线的,同一岗位原则上根据计划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的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的报考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区政府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查。
 
  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选调资格条件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资料:
 
  1.《2018年杨陵区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机关文秘岗位的,须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
 
  4.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须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
 
  5.工作单位和组织(或人社)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相关工作经验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杨陵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个人气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淘汰。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加权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选调计划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六)体检
 
  体检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深入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各职位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杨陵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选调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失实,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新调入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各选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用,享受杨陵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与工作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协议。不合格的,予以调整工作岗位。
 
  六、纪律要求
 
  为了切实维护本次选调考试工作严肃性,所有参与的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违反纪律的人员,将严肃处理。
 
  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提供虚假学历、工作经历证明等各类有关材料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向其本人工作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咨询电话:029-87012129
 
  监督电话:029-87012314
 
  点击下载附件>>>2018年杨陵区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杨陵区2018年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