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金溪县城管执法局执法辅助人员招收60人公告

来源:金溪县人民政府 2018-01-31 08:25:51
  2018年金溪县城管执法局执法辅助人员招收公告


  为进一步美化市容环境,加快城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进程,加强城乡管理力量,金溪县城管执法局拟招收60名城管执法辅助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招收单位为金溪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属的城区行政执法大队、工业园区行政执法大队和各乡镇行政执法大队,共招收执法辅助人员60名,岗位工作内容主要为城乡管理行政执法辅助工作,为非正式的劳动合同制辅助人员。


  1.城区岗位一:25名,限男性;


  2.城区岗位二:3名,限女性;


  3.园区岗位:2名,限男性;


  4.乡镇岗位:对桥、浒湾、琅琚、秀谷等乡镇大队各3名,何源、陆坊、双塘、合市、琉璃、左坊、黄通、陈坊积、石门等乡镇大队各2名,限男性;


  二、报名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城管执法事业,能遵守工作纪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记录;


  3.城区岗位和园区岗位要求户籍在金溪县中心城区或在县中心城区有固定住房的金溪籍城镇居民,各乡镇岗位要求户籍在对应乡镇执法大队属地乡镇或在属地集镇有固定住房的金溪籍城镇居民;


  4.年龄要求:1978年1月1日至2000年2月29日期间出生;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6.男性身高要求1.65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米以上,双侧裸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身体健康;


  7.具有以下条件的总成绩享受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和退伍军人双重身份的加10分,(2)具有公安司法类院校毕业生大专或以上学历的加10分,(3)具有金溪县城管、城建、环保、工商、公安、交通、水利、药监等领域两年以上行政执法经验的加10分;(4)具有大专或以上第一学历毕业生的加5分,(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退伍军人加5分,(6)具有C照或以上驾驶资格的(驾龄三年以上)加2分。


  以上加分项不叠加,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加分为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收为执法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8点30分至2月28日17点30分(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城管执法局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伍证、住房证明、执法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照片3张。


  4.资格审查:城管执法局负责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确定正式参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收工作的全过程。


  5.本次报名和考试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6.报名咨询:孙磊,0794-5299689。


  四、招收程序


  招收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测试内容为跑步(男性为1000米、女性为800米)。计分标准以4′00(240秒)及以下计满分100分,考生时间换算为秒后按照“100-(考生时间-240)÷1.5”的公式计算出考生体能测试成绩,将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后,按照每个岗位招收人数的1:1.5的比例(尾数四舍五入)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面试,最低入闱面试的体能标准为6′30。


  2.面试满分100分,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体能和面试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确定体检对象。


  体能、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如遇末位总成绩同分的情况:先由县城管执法局根据择优录取条件,条件优者为公示对象;如择优条件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为公示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年纪轻者为公示对象。


  4.体检。经成绩公示没有问题的人员,由城管执法局组织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递补。


  5.政审。由城管执法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政审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递补。


  五、聘用及管理


  1.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经金溪县城管执法局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金溪县城管执法局对招收的执法辅助人员实行一年一聘,聘期考核合格的进行续聘,聘期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续聘,聘期内有较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解聘。


  2.福利待遇:基本工资2000元;按规定缴纳社保、办理医保;实行绩效考核,业绩好可得一定的目标考核奖。


  3.因不按时报到、培训不合格、解聘等产生的人员空缺,由城管执法局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择优录取或重新进行招收。


  六、本公告由金溪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金溪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