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永州双牌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来源:双牌县人民政府 2018-01-29 09:57:20

  双牌县人民检察院聘任书记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检察工作,强化检察辅助力量建设,双牌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任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1、招聘职位:综合材料撰写人员1人。


  2、招聘职位资格条件


  (1)具有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学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2)有较好的语言文字组织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至2月10日


  2、报名地点:双牌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三楼);联系人:刘建伟(0746-7722116, 13874380657)


  3、报名时应呈交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


  四、考试形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政审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政治审查。


  六、体检


  按规定常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


  七、试用期


  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工资1500元,试用期不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决定是否正式招聘为书记员。


  八、签订合同


  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方式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九、解聘合同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因本人原因要求解聘合同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报告聘用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经聘用单位同意后方可辞职离岗。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聘用人员违纪违法犯罪的,按相关规定解聘合同。


  十、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1800元(含基本社会保险)加院龄工资(按本院规定发放)。


  十一、有关事项


  1、凡被聘用人员,其住房、医疗和生活均自行解决。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双牌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双牌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