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中山市东凤镇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中山教育信息港 2018-01-25 08:50:54

  中山市东凤镇直接选聘中小学公办教师公告


  中山市东凤镇地处中山市“北大门”, 位于珠江三角洲西南部,毗邻佛山顺德。北距广州55公里,南距珠海60公里,东往深圳120公里,是中山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珠江三角洲的重要商贸城镇,先后荣获“全国文明镇、全国重点镇、国家生态镇、国家卫生镇、中国小家电产业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广东省教育强镇”等荣誉称号。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2018年东凤镇文体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受聘教师享受事业编制公办教师待遇。


  一、招聘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期间根据各科应聘人员情况逐科安排面试,岗位招聘额满为止,不再另发通告。最终解释权中山市东凤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二、招聘岗位


  初级中学学科专任教师8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1名、物理1名、政治1名、体育1名、历史1名、生物1名。


  小学学科专任教师1名。科目:语文1名。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后出生),同时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中2016年、2017年毕业的需提供暂缓就业手续,且这类报考人员若获录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


  5.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6.本科或研究生学习专业为师范类专业,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应聘材料(现场报名时需带原件核对)


  1. 2018年中山市东凤镇直接选聘教师报名表及基本信息汇总表;


  2.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3.个人简历及本科或研究生期间的各类获奖荣誉证书;


  4.《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6年、2017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


  6.就业协议书。


  有意应聘人员请将以上需提交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文件请以“学科+姓名”命名并发送至东凤镇招聘电子邮箱359794434@qq.com。


  六、招聘办法


  1.择优面试。招聘单位将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并通知参加面试,不合要求者恕不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形式拟为现场微格授课、综合能力展示(答辩、特长展示)仪容仪表等。具体面试形式、分值、要求、时间根据现场方案实际要求面试为准。


  3.招聘单位将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与考察, 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4.面试时应聘人员要提供所有证书原件,如发现资料弄虚作假,招聘单位将取消该应聘人员面试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760-22600395 13924970683


  联系地址: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凤翔大道128号811室,邮编:528425


  附件1: 2018年中山市东凤镇直接选聘公办教师报名表


  附件2:中山市东凤镇直接选聘中学公办教师岗位及具体条件


  附件3:2018年应聘教师信息汇总表


  中山市东凤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