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来宾市接待办公室招聘公告

来源:来宾人才网 2018-01-18 14:00:49

  来宾市接待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行为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接待科工作人员1名,从事接待工作。


  (三)岗位任职条件


  1.男女不限,年龄在28周岁以下;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综合素质高,具备良好的语言沟通和表达能力。


  二、工资和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基本工资 1600 元/月;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派遣公司、个人签订聘用合同。月基本工资16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聘用期间因公出差补助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三)社会保险: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社会保险金由单位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来宾市接待办公室负担。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月18日——2018年1月31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或实地报名,填写《来宾市接待办公室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网上报名:请将《来宾市接待办公室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发到邮箱:lbsjdb@163.com;


  报名地址:来宾市接待办公室秘书科(来宾市人民路1号市行政中心东前楼103室)。


  联 系 人:李鹿春,联系电话:0772-4278796。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


  我办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选定入围面试人员,并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当天,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


  拟录用人员按1:1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需要到其户籍派出所获取无犯罪证明材料。


  六、聘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


  附件:来宾市接待办公室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来宾市接待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