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新疆环境保护厅 2018-01-15 10:29:3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中心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中心是自治区环保厅下属的县处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责是:为自治区环保系统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生态保护脱贫攻坚等提供技术支持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


  二、岗位及职责


  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业务岗位1名:开展农村环境保护管理、生态保护脱贫攻坚等工作,包括相关方案或规划编制、实地检查与评估。综合业务岗位1名:处理中心办公室日常事务和党建工作,以及其它有关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业务岗位:


  1.资源与环境、生态、农林等领域相关专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环保相关工作2年以上优先;


  3.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综合业务岗: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中共党员、有类似工作经验、有驾照者优先;


  3.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四、招聘流程


  1.应聘者于2018年2月1日前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名登记表(可在新疆环保厅网站下载http://www.xjepb.gov.cn)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方式寄到指定地址。


  2. 由自治区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基本行政能力和环境保护综合业务知识。笔试前六名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测评要素。


  4.拟录用人员需提供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联系人: 董国立 汪琼


  联系电话:0991- 4165457 4165452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中心办公室(自治区环保厅办公楼六楼601室) 邮 编:830063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中心招聘登记表.docx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中心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