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医药学院专项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湖北医药学院 2018-01-09 09:34:27
  湖北医药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学校简介


  湖北医药学院是一所以医学为主,医、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湖北省及鄂、豫、渝、陕毗邻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西医类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学校坐落在"亘古无双胜境,天下第一仙山"的道教圣地武当山麓、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丹江口水库之畔、中国十佳宜居城市、"世界卡车之都"湖北十堰。这里既是连接南北、承东启西的交通枢纽和信息物流集散地,也是求学深造和开展科学研究的理想之地。学校占地1477.41亩,校舍面积39.8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3.85亿元(不含附属医院)。


  学校建有14个二级学院,现有临床医学、护理学、麻醉学、药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等18个本科专业,拥有2个院士工作站、1个国家中医药三级实验室、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或研究中心(基地)、3个省级"教学示范中心",建有基础医学、再生医学、生殖医学、临床医学、器官移植与肝胆外科10个高水平科研所(室)和鄂西北地区唯一的SPF级实验动物中心。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19000余人,留学生200余人。拥有5所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综合型附属医院。附属医院总床位达16000张、年门诊量近600万人(次)、住院量达36万人(次),建有3个国家重点专科、71个省级重点专科。在湖北中西部地区形成了一条700里长的医学教育长廊。


  为了满足湖北医药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2018年湖北医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3人,其中博士67人,硕士36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为湖北医药学院,主要职责是:专业技术工作。


  三、招聘计划


  2018年湖北医药学院拟公开招聘教师103名。

  2018年教师岗位人才引进汇总表

 

单位 序号 院属单位教研室(处室) 专业 研究方向 学历层次 人数 其他要求 院系(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基础医学院(12博7硕) 1 药理学教研室     博士 2 本科是临床医学专业或西医药学专业 基础医学院
焦延林 13986905298 0719-8875322 邮箱:76930749@qq.com
2 人体解剖学教研室 人体解剖与组胚 相关方面 博士 2  
口腔医学专业   硕士 1 本科是临床医学或口腔学专业
医学影像   硕士 1 本科是临床医学或影像学专业
3 医学免疫教研室 免疫学 肿瘤免疫 博士或优秀硕士 博1硕1 本科是临床医学或检验医学
4 医学微生物学教研室 病原微生物学 病原微生物学 博士 1 硕士具有临床医学背景
5 病理生理教研室 病理生理学 不限 硕士 1 硕士需要有临床医学背景
6 生理学教研室 医学或医学相关专业 不限 博士 2  
医学或医学相关专业 生理学 硕士 1 本科需要有临床医学背景
7 病理学教研室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相关方向 博士 1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硕士 2 本科需要有临床医学背景
8 法医学教研室 法医学 法医病理、法医临床 博士 1 男生优先
9 人体寄生虫学教研室 寄生虫学 分子寄生虫学 博士 1 本科为临床医学或生命科学
10 组织胚胎学教研室 医学专业 相关方向 博士 1  
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5博1硕) 1 思政课部 思政、哲学、历史、政治等人文社科相关专业 思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哲学等 博士 3 中共党员 刘 涛13886823436
2 体育课部 体育科学 运动人体科学 博士 1  
3 心理学教研室 心理学 应用心理学和基础心理学各1人 博士或优秀硕士 博1硕1 本科所学专业为心理学或临床医学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9博3硕) 1 管理学教研室 管理学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健康管理 博士 2 朱鹏
13636186977
2 预防医学教研室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预防医学 博士 2
3 信息学教研室 图书情报、档案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不限 博士 2
4 计算机教研室 计算机相关专业 不限 博士 1
5 数理教研室 基础数学、应用数学、概率统计 不限 博士 1
6 数理教研室 基础数学、应用数学、概率统计 不限 硕士 1
7 计算机教研室 计算机及工程应用相关专业 数据挖掘、移动开发 硕士 1
8 管理学教研室 管理学 健康管理、流行病与卫生统计 博士 1
9 信息学教研室 信息管理 图书情报、大数据 优秀硕士 1
第一临床学院 1 内外妇科学教研室 内外妇科学 内外妇相关专业 博士 5  
吴静13872783660
2 神经、精神病学教研室 神经病学 神经病学 博士 1  
3 麻醉学系 麻醉学 麻醉学 博士 2  
4 康复医学系 骨科、神经、心血管内科均可 骨科、神经、心血管内科均可 博士 2  
5 儿科学系 儿科 儿科学 硕士 2  
第二临床学院(8博2硕) 1 内外妇科学教研室 内外妇科学 内外妇相关专业 博士 5 有临床背景和科研经历 邵义光    (0719-8289467/ 13886810201)
2 医学影像学教研室 医学影像 CT、MRI 临床应用 博士 1 有临床背景和科研经历
3 传染病学教研室 病毒性肝炎 重型肝炎 博士 1 有临床背景和科研经历
4 耳鼻喉教研室 耳鼻喉 耳鼻喉 博士 1 有临床背景和科研经历
5 精神医学系 精神医学 精神医学 硕士 2 本科和硕士阶段至少有一个是精神医学专业
第四临床学院 1 神经-精神病学教研室 神经内、外科 神经内、外科 博士 1 教学 苏仁意18727091588
2 内外妇儿教研室 内外妇儿科 内外妇儿专业 博士 6 教学
3 耳鼻喉科学教研室 五官科 五官科 博士 1 教学
4 急症医学教研室 急危重症医学科 急危重症医学科 博士 1 教学
5 医学影像学教研室 放射影像学(普放、CT、MRI、超声) 放射影像学(普放、CT、MRI、超声) 博士 1 教学
6 诊断学教研室 基础医学相关 基础医学相关 博士 1 教学
第五临床学院 1 外科学教研室 骨科、普外 骨科、普外 博士 1 教学 徐宏
13872806360

07198891575
2 儿科学教研室 儿科学 儿科学 硕士 1 教学
3 妇产科学教研室 妇产科 妇产科学 博士 1 教学
4 内科学教研室 内科学 血液、内分泌、消化、神经、精神、心血管 博士 1 教学
5 口腔学教研室 口腔学 口腔学 博士 1 教学
6 眼科学教研室 眼科学 眼科学 博士 1 教学
7 耳鼻喉-头颈外科学教研室 耳鼻喉-头颈外科学 耳鼻喉-头颈外科学 博士 1 教学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4博5硕) 1 影像系 超声   硕士 1 教学 陈旭     0719-8872091
2 磁共振   硕士 1 教学
3 医学影像学   硕士 1 教学
4 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影像学 影像设备(应用与维修) 硕士 1 能够胜任影像设备理论与实践工作,能够对上述设备进行简单的保养与维护工作
5 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影像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硕士 1 博士:具备科研能力,要求目前已经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SCI 2篇以上,有固定的研究方向;硕士:具备科研能力,要求目前已经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国内双核心期刊1篇以上或SCI 1篇以上,有固定的研究方向
6 检验系 微生物 耐药机制 博士 1 检验专业背景
7 血液 血液病发病机制研究 博士 1 检验专业背景
8 生物科学系 妇产科学 生殖医学 博士(后) 1 1、初学历为一本
2、有临床工作两年以上经历
3、博士学位是211大学
9 胚胎学 人类胚胎学 博士(后) 1 1、初学历为医学一本
2、有人类胚胎实验室工作经验
3、博士学位是211大学
药学院(4博2硕) 1 制药工程教研部 制药工程   硕士 1 教学 孙敬龙13429968817
2 药物制剂教研部 药剂学   博士 2 教学
3 临床药学教研部 药理学   博士 1 教学
4 中药学教研部 中药学   博士 1 教学
5 中药学教研部 药用植物学   硕士 1 教学
护理学院 1 护理学院 护理   博士或优秀硕士 博2硕2 教学 胡洁8891111
临床技能中心 1 临床技能中心 技能中心教师 临床医学 硕士 1 教学 李高军13797840073
口腔医学院 1 口腔一、二、三系 口腔医学 不限 博士或优秀硕士 博3硕3 教学 李姝   8877702  


  四、招聘原则


  以岗位空缺为前提,坚持因事设岗、以岗择人,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以公开为核心,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执行,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硕士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含31日)。


  (二)岗位条件:


  博士研究生须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证齐全。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均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其中非医学专业须为985、211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硕均为医学背景的研究生,可不受985、211高校限制;涉外学历须毕业于全球排名前300名院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招聘待遇


  1、高层次人才待遇面议;


  2、博士研究生安家费20—40万元以上;经学校认定,急需或紧缺专业的博士安家费可在此基础上浮1-5万元;


  3、博士研究生科研启动金30—50万元,每月享受700—1000元博士津贴;博士来校面试考核,核销往返路费,安排住宿。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硕士研究生必须先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指定网址:湖北医药学院网站首页“人事招聘系统”(http://www.hbmu.edu.cn/)。博士研究生可进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2、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通过者,学校将通过系统邮件或电话告知报名者。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第一批: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0日。


  第二批: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4月30日。


  2、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方式:考核前一天应聘者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现场确认。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科教综合楼16楼人事处,电话:0719-8875316,电子邮箱:hbmursc@163.com。)。


  八、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博士研究生学历岗位,可按照1:1比例开考直接进入面试。


  九、准考证发放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另行通知。


  十、招聘考核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学校采取笔试、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察、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人事处和各学院负责,笔试、面试工作由各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湖北医药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根据招聘人才类别和层次的不同,按以下程序组织公开招聘:


  (一)博士研究生


  1、资格审查


  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人事处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察,重点审查年龄、学历、任职资格、政治立场、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各学院负责审查其专业教育背景、学术业绩等。人事处和各用人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考核的具体时间及安排。


  2、素质能力测试


  考察由面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均为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素质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由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通知。面试占60%,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40%。


  (1)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学院按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人,考官6人。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看、说、答三种方式进行。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根据招考岗位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教学测试的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学院按专业成立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组,专家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人,考官6人。考察以讲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实践教学技能、教学效果等。考察结束后由相关学科、学院负责人对被考察人做出书面鉴定和评分。


  3、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下同)。在湖北医药学院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医药学院网站(http://www.hbm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5、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1、资格审查


  同博士研究生


  2、素质能力测试


  考察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均为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


  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安排。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由各学院在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制定试卷。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湖北医药学院网站(http://www.hbmu.edu.cn/)进行查询。


  (2)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采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方式进行,要求同上述博士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体检与考察


  同博士研究生


  4、公示与聘用


  同博士研究生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b.hrss.gov.cn/)和湖北医药学院网站(http://www.hbmu.edu.cn/)为本次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医药学院网站(http://www.hbm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719-8875316(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719-8891077(湖北医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