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边防总队接收应届毕业生公告

来源:吉林边防总队 2018-01-05 15:14:27

  吉林边防总队接收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吉林边防总队是国家部署在边境地区的一支重要武装力量,主要担负着吉林省对外开放口岸的边防检查、边境治安管理、防范打击潜入潜出、偷渡、走私、贩枪、贩毒及其他跨境犯罪等边防保卫任务。近年来,吉林边防总队在上级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大力实施“爱民固边”战略,忠实履行职责义务,为维护国家主权,维护边境地区安全稳定,服务和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部队各项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部队营区环境优美,楼房宽敞舒适,各种文体娱乐设施齐全,为官兵创造了优越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热忱欢迎志愿献身祖国边防保卫事业的优秀毕业生加入到吉林边防总队的行列中来,我们热切期待着与您携手共创新的辉煌!


  一、 接收计划


  2018年计划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3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人,大学本科生23人,公安专科生6人。


  二、接收专业


  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


  法学(法学、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思想政治教育);


  文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英语、俄语、朝鲜语);


  教育学(体育教育、运动训练);


  工学(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


  医学(基础医学);


  管理学(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与审计)。


  公安专科:


  侦查;治安管理。


  三、接收对象及条件


  (一)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重点接收国家“985”、“211”工程院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


  下列毕业生不属于接收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语言类专业除外);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计4门(含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大专起点本科生、预科生(少数民族除外)、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他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二)接收对象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边防保卫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具体按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


  下列毕业生优先接收:同等条件下,志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以及硕士生、取得第二学位的毕业生,精通俄语、朝鲜语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三)接收对象必须身体健康,未婚,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规定,男性身高不低于162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裸眼视力不低于4.5;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9周岁,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公安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少数民族毕业生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放宽2岁,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四、接收程序


  (一)报名。符合接收条件者一律使用统一的接收工作网络平台(网站地址为www.gabfzs.com)进行报名,不受理其他方式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简章,逐一比照本人是否符合接收条件,慎重考虑和征求家人意见后报名,报考单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考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实名注册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新生录取名册》(加盖印章)、《成绩单》(截止目前所有科目)和身份证照片。报名时间从2018年1月5日起至2018年2月5日止。


  (二)资格审查。根据个人报名信息,从毕业院校性质、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在校成绩、年龄、性别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和合理筛选,资格审查结果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不再另行通知;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所在院校;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合格。


  (三)知识能力统一考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统一组织进行知识能力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3月下旬,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通过面对面问询、交谈,了解接收对象的入警动机、言行举止、形象气质和综合能力素质等。


  (五)身体检查。由接收单位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体检项目组织实施。


  (六)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接收对象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测试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以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


  (七)心理测查。使用测试系统对接收对象的性格、气质、价值观和意志品质等方面进行测查。


  (八)政治审查。通过审查接收对象档案,走访接收对象所在院系及学生管理、学校保卫等部门,主要了解和掌握接收对象以下内容:一是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二是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生活作风、团结互助和奖惩等现实表现;三是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重点掌握在校期间重修和补考的必修课情况;四是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五是本人性格特点、兴趣爱好和专业特长等。


  (九)签订协议。符合接收条件并通过考察考核和综合测试的,初步列为接收对象,并根据接收计划综合衡量、择优确定并草签接收协议。


  (十)培训。接收入警后,将统一参加岗前培训。


  五、职级待遇


  硕士研究生定正连职,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大学本科生定副连职,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公安专科生定正排职,授予武警少尉警衔。


  六、注意事项


  (一)实行全程淘汰。学生签订接收协议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三证不全的;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培训单位对接收对象在入警培训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等原因不适合在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下达首次任职命令前,无特殊理由本人强烈要求退出现役的,按规定收回相关费用,经上级批准,撤销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院校。


  (二)不得重复报名。考生不得同时报考两个以上边防单位或同时报考其他公安现役部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接收对象重点补充基层一线执勤执法岗位,主要以本科男生为主,女生、研究生、大专生(仅限公安专科)报名前,务必与接收单位电话咨询,确定是否有所学专业接收计划,以免影响本人就业。


  (三)分配去向。毕业生经培训合格接收入伍后,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到吉林省内所属基层单位工作。


  招生单位:吉林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联 系 人:郭干事


  联系电话:0431—8996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