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长顺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公告

来源:长顺县人民政府 2018-01-04 15:50:05

  长顺县城市管理局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城管中队巡查人员简章的公告


  为严肃查处县城规划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坚决遏制和打击违法违章建筑,建立完善违法违章建筑管控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实现规范化、长效化管理,促进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执法中队巡查队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后择优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城市管理局组织开展,在县城市管理局纪检组的监督下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考人数


  共10人(限男性)。


  三、招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报考年龄及学历要求。


  1.年龄要求。年龄20周岁以上(1998年1月2日及以前出生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2日及以后出生的);复员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0年1月2日及以后出生的)。


  2.学历要求。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及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三)身体健康,体型端正,身高在165Cm以上,无纹身。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和聘用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


  (四)经常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社会关系复杂,表现较差的。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户口薄、退伍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依据),于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12日(工作日)到长顺县城市管理局四楼纪检监察室报名。报名时交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张及100元报名费。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考试。


  六、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科目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不能参考。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以本招聘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人数不足1:2的,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方式由县城市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临时确定。


  七、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考计划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招考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本人承担,不缴纳体检费或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以按总成绩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入政审考核对象,参照《事业单位招聘政审相关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以按总成绩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九、工资待遇


  (一)此次公开招考的人员全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两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绩效工资与拆违成效挂钩;


  (三)基本工资为1787.44元/月(五险712.56元/月由用人单位足额缴纳);


  (四)在聘用过程中,若遇城市管理局进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可根据聘用人员整体工作表现情况,确定一定比例名额对聘用人员按程序进行择优录用。


  十、其它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安排到岗工作。此次招考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本次招考工作由长顺县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