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惠州市惠城区新闻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网 2017-12-25 16:20:36

  惠城区新闻信息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根据《关于惠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惠城发【2009】43号)和《关于印发惠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惠城办【2011】7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惠城区新闻信息中心人才队伍结构,合理配置高素质的专业队伍,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两名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高层次人才到惠城区新闻信息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惠城区新闻信息中心是中共惠城区委宣传部属下财政补助一类事业单位。惠城区新闻信息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围绕我区工作大局,全面、迅速、准确地传递区委、区政府的方针、政策及重要活动情况,及时向新闻媒体供稿。做好与市、省及中央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工作,协助配合上级新闻媒体在我区的新闻采访工作,促进区对外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组建基层通讯员网络,努力挖掘新闻线索,积极采写新闻稿件。配合惠州日报、惠州电视台、惠州电台等宣传媒体办好惠城专版、专栏,及时详尽地传递本区丰富的新闻信息资源,全面展示我区“三个文明”建设的各项成就等。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

岗位名称 人数 岗位代码 专业 学历 备注
职员十级 1 A01 中国语言文学(代码A050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职员十级 1 A02 新闻传播学(代码A0503)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应聘人员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日止)。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年龄及其他条件。


  (3)海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4)海外留学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名人员须在国内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5)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工资福利待遇


  按国家实行的相关事业单位工资、生活福利待遇标准执行,实行聘用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与招聘单位同等条件的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相同。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可提前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连同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gr2386707@126.com,报名表按A4格式,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等的扫描件请注意像素大小。报名邮件发出后,应聘者可以在工作日时间以打电话形式与我们联系,以便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已收到。公告发布满10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联系电话:2386707。


  五、录聘程序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考试


  考试分网络面试和现场面试。面试成绩在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网址:http://www.hcq.gov.cn/。


  面试内容和范围: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直接进入网络面试阶段,网络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列,并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出参加现场面试人员。如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职位数,考试照常进行。


  符合现场面试人员在参加现场面试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相关凭证原件等做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方能参加现场面试。


  考试总成绩按现场面试占50%、网络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现场面试成绩、网络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在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网址:http://www.hcq.gov.cn/)。


  (二)体检和政审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如职位数大于报名人数,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能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政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用人单位对确定为考核人选的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空额的,由招聘机关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替补。


  (三)聘用


  通过招聘程序拟聘用的人员,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聘用人选。正式聘用人员应在2个月内办理完成调动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瞒报个人真实情况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考试、考核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惠城区委宣传部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