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2人公告
来源: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17-12-18 10:55:26
2017年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职业见习生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提供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职业见习岗位2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毕业生职业见习人员在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从事相关辅助工作,见习时间为期一年。
二、基本条件
1.普通高等、中等院校待就业的毕业生;
2.入校前具有厦门市常住户口;
3.有对见习人员负有监督管理和经济责任的担保人进行担保;
4.自愿提出见习申请。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
见习办事员岗位:2人,男女不限,专业不限。
四、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翔安区翔虹路18号悦众餐厅二楼
咨询电话:7887027
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发送至邮箱:xarsjzcy@xiangan.gov.cn,邮件标题备注“姓名+见习生报名”。工作人员初审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前来报名。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1张(贴于报名表上相应位置),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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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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