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3人公告

来源: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 2017-12-15 11:05:41
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镇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镇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具有相应学历要求,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不得应聘的情况: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是否具有工作经历,应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中48号主楼1楼(中山市神湾镇组织人事办公室);交通路线:206路车乘坐到彩虹路口站前行500米;联系电话:0760-86609397,联系人:孙先生。


  (2)投诉电话:中山市神湾镇纪委,0760-86782332 。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专业名称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内《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附件《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为准)。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6)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其余的视为社会人员。


  (7)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①填写清楚的《神湾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需插入电子版照片,双面打印一式一份);②居民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在同一面A4纸上复印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③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或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劳动合同只要同时提供其中两样便可);④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和彩照的电子版(于2017年12月26日下午5:00前以姓名为邮件名发送到swzb999@126.com电子邮箱)。


  (8)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及地点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4)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由中山市神湾镇组织人事部门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神湾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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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神湾镇人民政府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神湾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