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承德滦平县一中、滦平县职教中心招聘教师40人公告

来源: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2-08 13:22:11
  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滦平一中、滦平县职教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的


  公        告


  滦事公招﹝2017﹞第3号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和《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承人社字[2016]3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体系统2017年教师招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滦平一中、滦平县职教中心教师4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招聘,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查、政审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滦平县在编在职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公开招聘教师40名,其中滦平一中招聘30名,职教中心招聘1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滦平一中、职教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及公告, 凡涉及年龄、户籍迁入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7日。岗位条件要求考生毕业院校为普通全日制一类或二类本科的,按考生录取年度河北省招生办确定的本科院校录取批次为准;以研究生学历报考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需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8年度的毕业生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12月7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cd.lss.gov.cn)、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aoming.lpxrsj.gov.cn/)和滦平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每个考生限报考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不可同时兼报本次发布的其他招聘公告中的招聘岗位。


  2.报名网址:http://baoming.lpxrsj.gov.cn(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3.报名和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4日8:30分至2017年12月20日17:30分;


  缴费时间:2017年12月14日8:30分至2017年12月21日17:30分。


  4.网络报名基本程序:


  ⑴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⑵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⑶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⑷务必按《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缴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是否成功,如系统显示缴费不成功,请及时与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⑹考生务必牢记公告和网站公布的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政审考察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


  依据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低于1:3比例的招聘岗位,不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但设定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不低于本公告所有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岗位招聘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3)中的进入面试考生中的最低分数确定。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请关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网站发布的笔试公告为准,登录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方式及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各类学科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两部分。共一套综合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组织:笔试组织工作在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工作组督导检查笔试工作。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待评卷结束后在网站即时公布,请考生关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5、资格复审。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1:3的比例分别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地点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请关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网站发布的时间为准。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岗位报考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还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关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网站发布的面试时间为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采取说课和答辩形式进行,每人考前准备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报岗位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试讲分学科进行,报考滦平一中和职教中心文化课招聘岗位的考生,说课内容为滦平一中高二年级现行教材;报考滦平一中和职教中心计算机课招聘岗位的考生,说课内容为滦平一中现行教材;报考职教中心专业课招聘岗位的考生,说课内容为滦平县职教中心现行的相应专业教材。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结果保留2位小数。


  7.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工作组督导检查面试工作。


  (七)政审考察


  各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需≥60分)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拟录取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依照下列次序优先录取:①户籍、生源地或配偶户籍为滦平县(不含行政区划已经划出的区域);②具有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的;③面试成绩高者;④面试成绩仍相同者,烈士子女或配偶;⑤学历、学位较高者(如学历、学位相同,师范类院校优选录取);⑥教学工作经历较长者(教学工作经历相同的,按高中(中专)、初中、小学教学经历长短次序优先录取)。以上条件都相同时,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相关考核后确定。


  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取消的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需≥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参照前款规定中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八)体检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支付。体检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需≥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前款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九)公示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报滦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后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和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所取消的名额不予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本人报考岗位进行定向分配。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政策执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在滦平县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五年,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县外调动交流。


  五、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政审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政审考察或体检的,后果自负。


  (三)本公告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4-8581227


  附件1:教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教师招聘报名须知.doc


  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