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承德滦平县选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30人公告

来源: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2-08 13:18:01
  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17年县直党群、政府部门及乡镇


  公开选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


  公        告


  滦事公招﹝2017﹞第1号


  按照《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县直党群、政府部门及乡镇2017年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并报市人社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0名县直党群、政府部门及乡镇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选聘,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政审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和技能条件;


  5. 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滦平县在编在职人员或因不能胜任工作及违法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解聘或辞退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选聘名额及具体岗位:公开选聘滦平县县直党群、政府部门及乡镇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30名,其中县直党群、政府部门选聘20名,乡镇选聘10名,全额事业编制。


  2.选聘条件: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外大学研究生学历的,要提交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35周岁以下。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滦平县2017年县直党群、政府部门及乡镇公开选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条件表》及公告, 凡涉及年龄、户籍迁入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7日。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12月7日(周四)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cd.lss.gov.cn)、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baoming.lpxrsj.gov.cn)和滦平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复审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每个考生限报考本公告中的一个选聘岗位,不可同时兼报本次发布的其他选聘公告中的选聘岗位;但可兼报本次发布的其他招聘公告中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网址:http://baoming.lpxrsj.gov.cn(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3.报名和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4日(周四)8:30至2017年12月20日(周三)17:30分;


  缴费时间:2017年12月14日(周四)8:30至2017年12月21日(周四)17:30分;


  4.网络报名基本程序:


  ⑴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⑵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⑶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⑷按《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缴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费10元。缴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是否成功,如系统显示缴费不成功,请及时与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⑹考生务必牢记公告和网上公布的报名截止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复核政审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地点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关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网上发布公告确定的时间为准。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选聘岗位条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三)笔试


  报名人数超过34人(含34人)的选聘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需参加笔试,并在报名网站发布公告,确保该岗位考生蛇形分组,同时、同组、同题参加面试;选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4人(不含34人)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请报考各选聘岗位的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了解所报岗位是否进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仅用于考生面试蛇形分组和确定政审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名次并列情况以及递补政审考察、体检人选出现名次并列情况时比较和确认。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符合选聘条件并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关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数较多的岗位,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4.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参加下一选聘程序,等于或高于70分的,按面试成绩自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下一选聘程序。


  5. 根据面试成绩,在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各岗位分别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考察人选。政审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名次并列情况时,依照下列次序优先录取:①户籍、生源地或配偶户籍为滦平县;②烈士子女或配偶;③学历较高者(若学历相同,按“985”院校、“211”院校、本硕连读、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顺序录取);④工作经历较长者;⑤笔试成绩高者。以上条件都相同时,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6.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工作组督导检查面试工作。


  (五)政审考察


  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面试成绩自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按前款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六)体检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支付。体检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面试成绩自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按前款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七)公示


  经资格复审、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报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后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和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结合本人报考岗位、所学专业,按考试成绩自高到低的顺序和相关要求由考生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政策执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统一安排到乡镇进行为期一年的基层锻炼,期满后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锻炼乡镇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在滦平县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五年,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县外调动交流。


  五、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政审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政审考察或体检的,后果自负。


  (三)本公告由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4-8581227


  附件1:滦平县2017年县直党群、政府部门及乡镇公开选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县直乡镇选聘报名须知.doc


  滦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