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佛山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11人公告

来源:南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7-12-08 10:40:23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11名,其中:区房产交易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11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


  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标准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同时,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政府辅员的职责和义务;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


  本次招考的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7年11月30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28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三楼综合室。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0757-86369907。


  3.报名所需材料:《佛山市南海区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人数不够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限制招录的人员(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报考。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


  (一)笔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http://guotu.nanhai.gov.cn)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南海人才信息网(www.nhrc.com.cn <http://www.nhrc.com.cn/>)和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http://guotu.nanhai.gov.cn)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人才信息网(www.nhrc.com.cn <http://www.nhrc.com.cn/>)和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http://guotu.nanhai.gov.cn)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录用政审考察相关规定执行,以确保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政治素质。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人才信息网(www.nhrc.com.cn <http://www.nhrc.com.cn/>)和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http://guotu.nanha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到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定《佛山市南海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劳动合同书》。


  六、其他


  (一)如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则不开考。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369907。


  附件:

 

      1.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


  2.佛山市南海区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