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南宁市上林县公共法律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上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7-12-08 10:03:24

  上林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南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7]56号)和上林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六届第31期)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5人。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4人 法律专业


  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人 不限专业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户籍地或生源地在上林县范围内。


  (二)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觉悟。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无违法等任何不良记录。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


  三、招聘步骤


  (一) 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 日至2017年 12月 15日工作日上午8:00-12: 00,下午2:30-5: 30。


  3.报名地点:上林县司法局政工股。地址:上林县大丰镇南环路(三幼后面)(咨询电话:5224566)。


  4.报名手续:凡符合条件者,报名时填写《上林县公共法律服务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交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计算机考试形式进行,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结构化面试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机考试(满分100分)。


  2.结构化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计算机考试时间:考生在结束面试考试后直接进入机试,机试时间为20分钟。


  4.总成绩,面试占60%,机试占40%。


  (三)考核和体检


  按照计划招考的职位和人数,依据面试成绩排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并进行考核。


  1.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2.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进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负责。


  因人选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由报考该职位的其它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期限: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为一年一签。被聘用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调配,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者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人事部门备案。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由聘用单位与聘用者继续签订聘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1 5天,或者在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二)工资福利待遇


  1 工资待遇: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人,社会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由县财政承担,个人应缴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工资中代扣。


  2.社会保险费缴纳:按照《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办理。


  六、聘用人员身份及管理


  所聘用人员隶属聘用单位的聘用工作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属编外人员。按司法行政部门各项规章制度、聘用合同进行管理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