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来宾金秀县国土资源局招聘公告

来源:金秀县国土资源局 2017-12-05 09:33:55

  2017年广西来宾金秀县国土资源局机关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后勤服务控制数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聘用制管理暂行办法》(金编〔2014〕9号)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局机关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待遇


  (一)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工作员1名,计算机信息管理、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


  (二)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员1名,城镇规划、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


  (三)工资标准:除按规定由单位负担的社保外,试用期1500元/人·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辞退。试用期满后,按照县机构编制委员会金编〔2016〕17号文件规定,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500元/人·月(含属于个人缴纳的养老、医保、失业等部分)。在聘用期间,每聘满一年,且年度考核称职(含合格)以上的,从次年一月起在上一年度基础上的月工资标准增加100元(最高不能超过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同时享受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年终绩效考评奖励待遇,依法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和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实行公积金制度,缴存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本县户籍、民族为瑶族人员优先;


  (五)具有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六)所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应聘:


  1.曾有犯罪纪录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我国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料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年12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每天上午8:30至12:00、14:30至17:30,到2017年12月10日17:30止,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址:金秀镇解放路137号金秀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联系方式:谭天彬,0772-6212908;


  提供材料:应聘者需携带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由金秀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对报名者负责解释原因。达到1:2以上面试比例的,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只有1人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直接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体检和公示合格后录用。


  五、组织面试、考核和体检


  本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考


  核按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核方式进行,侧重考核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对考核对象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为择优聘用人员提供可靠依据;体检标准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和考核、体检情况,由我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对面试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对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后,在用人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签订的聘用合同及备案表须分别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自觉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金秀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