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贵阳市人防工程综合管理处招聘简章

来源:贵阳市人防工程综合管理处 2017-12-04 13:26:40

  2017年贵阳市人防工程综合管理处招聘派遣工作人员简章


  为增强单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经上级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招聘单位:贵阳市人防工程综合管理处;


  单位性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招聘名额:6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名、管理人员5名(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贵阳市户籍;


  (四)身体健康;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即1999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即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及其它资格条件(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工作委托由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登陆贵阳人才网(http://www.gyrc.cn/)进行在线报名,按规定如实填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12月7日。


  (四)资格审查:由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需本人持毕业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册(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于2017年12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到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17号(省军区南厂路与解放路交叉路口右侧,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后面小巷上2楼整层)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五)用工单位审核:由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资料报送至用工单位(贵阳市人防工程综合管理处),用工单位根据拟招聘岗位的要求,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岗位适应性能力测试,时间10~20分钟。


  四、面试


  用人单位根据适应性能力测试结果择优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的报名人员自理。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贵阳市人防工程综合管理处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拟签订聘用合同的派遣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遵纪守法及工作表现;应届毕业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真实、客观、公正。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贵阳市人防工程综合管理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上级部门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四)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五)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的;


  (六)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七)经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出现不合格的情况,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具体薪资为3400元/月左右(含五险一金个人交纳部分),其中:1、基本工资2100元/月;2、岗位工资300元/月;3、绩效工资600元/月;4、考勤工资400元/月。绩效工资每月预留300元,用工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预留的绩效工资。年终按工作情况和表现进行年终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年终奖,约10000元左右。


  八、用工方式


  实行人才派遣制,由派遣机构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派遣至贵阳市人防工程综合管理处工作。签订二年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合同工资的80%领取,第一年的工资为3400元/月;第二年的工资在第一年月工资的基础上递增10%为3740元/月,年终奖不递增。


  九、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工作地点:贵阳市人防工程综合管理处(贵阳市云岩区枣山路黔灵公园门口,市园林绿化局内);


  (二)联系方式:13608500171。


  附件:《招聘岗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