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

来源:叶城县人民政府网 2017-12-01 09:37:40

  2017年叶城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为建立面向基层培养选拔干部的工作机制,优化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喀什地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公示、决定与任职和办理调动的形式,现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叶城县乡镇机关正式在职在编干部(报考人员被选用后,身份随分类改革确定的遴选单位性质划转)。


  (二)报考条件


  1、政治可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路线,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能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2、忠诚党的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甘于奉献,爱岗敬业;


  3、具备遴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在乡镇工作满五年(具备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身份或全额事业干部身份),计算取得身份、服务年限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7、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须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


  8、报考事业单位的,须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正式干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岗位;


  4、在乡镇工作不满三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岗位及要求


  详见《2017年叶城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6日—12月1日


  2、报名地点: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叶城县工业园区民族产业孵化园内3楼)。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同时上交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2017年叶城县县直单位面向乡镇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可登录叶城政府网站:/下载打印,也可到报名地点现场领取。


  4、报名方式:


  (1)凡符合遴选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可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乡镇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2)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遴选岗位1-2名的,报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遴选岗位3名及以上的,报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5,对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调整至其他岗位参加遴选。报考者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遴选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遴选的对象、范围、条件如实报名,凡不符合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及资料进行审查,凡符合条件的在笔试前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40%。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含近期时事政治)。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和答题。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岗位需求的专业知识和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以用人单位测评为主,纪检监察、组织、人社部门监督指导。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考试成绩。


  3、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含加分)×40%+面试成绩×60%。


  (五)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相应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遴选单位组织进行,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养、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对考察对象组织协调能力、业务技能、公文处理能力、计算机操作水平、“双语”水平等可一并进行考察。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适用人选,报县纪检委、组织、人社部门备案。为保证遴选工作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考试、考察、体检结果全部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


  (七)调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经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任用的,取消其任用资格。考务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政策咨询及传真电话:0998-5797870


  联系人:李菊蓉  陈乐


  县纪检部门监督电话:0998-7291127


  联系人: 邹成龙


  附件:1、《2017年叶城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2、 《2017年叶城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