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西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5名公告

来源:西安市人才网 2017-11-29 10:34:47
  2017西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5名

 

    受西安市公安局委托,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警支队特勤岗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3、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乐于奉献、能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4、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纪律观念强,协调能力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5、男性17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6、年龄在18周岁(含)至28周岁(含)之间(1989年11月26日-1999年11月26日期间出生)。


  7、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公安、法律专业、中共党员、复转军人聘用时优先考虑。


  8、语言表达流畅,汉语普通话标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9、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口吃、重听、无纹身、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


  10、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亲属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历史清白。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共75名,其中男性63名,女性12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华商报、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现场报名,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06日(周一至周五09:00—16:0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10:00—15:00)


  4、报名地点:西安市东新街258号皇城海航大厦7层,咨询电话:029-87420862、87445350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12月07日14:00-18:00


  2017年12日08日09:00-17: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注意事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不得代领。


  (四)笔试


  1、笔试1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常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2、笔试时间:2017年12月9日(星期六)09:00至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人员名单于2017年12月11日在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公布。


  (五)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男性前126位进入面试,女性前24位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详见2017年12月11日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4、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男性组前63位,女性组前12位应聘人员参加体检,出现空缺时按照各性别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再按笔试成绩排名。


  3、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公布。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5、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各性别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七)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政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在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公示,公示期为3天。


  (九)录用


  公示期满合格后,由派遣机构与拟录取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本次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


  (二)按照省、市有关辅警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三)待遇:工资+五险一金+补助+食宿


  五、纪律要求


  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聘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重要提示:


  1、本次笔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3、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


  (2)、领取笔试《准考证》后未参加笔试的


  (3)、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


  (4)、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


  (5)、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


  4、特别提示:请妥善保管好笔试《准考证》原件(遗失不补,后果自负),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环节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原件,否则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