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督查局按劳务派遣方式招考2人公告

来源: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7-11-28 10:28:56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督查局关于按劳务派遣方式招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使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考职位和名额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岗2名。


  三、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类、工程经济类专业优先;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2.有违法犯罪行为未撤销的;


  3.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8日—12月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不含法定节假日)。


  (二)报名地点:广安经开区奎阁街道办事处石滨路1号管委会215室。联系电话:0826-2299081,联系人:张老师。


  (三)报名方式:填写《广安经开区招考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2份),并持学历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和相关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并交复印件2份)以及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3张到上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免费报名。


  (四)资格审查:由审督局和人社局按招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或使用资格。


  (五)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执行。


  2.笔试内容。综合能力、造价业务知识等。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另行通知领取)。应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


  (二)面试


  1.面试人数


  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纳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笔试面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招考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考生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的排名优先。


  体检由审督局负责组织实施,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由审督局会同相关部门直接通知考生本人。体检费用自理。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学籍档案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使用。


  八、管理


  (一)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拟使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使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使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使用。


  (二)拟使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含试用期一个月);拒不签订合同者,取消使用资格。


  (三)在考察试用环节出现自动放弃使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使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本人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续签合同。合同期内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使用资格。


  九、工资待遇


  本次公开招考人员基本工资4000-6000元/月(具体见《广安经开区审计督查局按劳务派遣方式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按规定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购买社会保险、享受管委会研定的相关待遇;实行人岗相符、能进能出的管理模式。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使用资格。广安经开区纪工委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26-2333468受理举报。


  (二)报考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使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广安经开区审计督查局和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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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安经开区审计督查局按劳务派遣方式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广安经开区招考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督查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