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十堰市郧西县招聘乡镇文化服务“以钱养事”工作岗位6人公告

来源:郧西在线 2017-11-27 11:46:05
  郧西县公开招聘乡镇文化服务“以钱养事”工作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湖北省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配备和控制标准参考意见》(鄂办发[2007]17号)和《中共郧西县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纪要([2017]11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文化服务“以钱养事”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聘用对象及人数


  根据“精简效能,人事相宜”原则,结合乡镇文化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场、区)文化服务 “以钱养事”岗位工作人员6名。


  三、招聘条件


  1、学历: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以上文凭;


  2、专业: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物保护、艺术、中文、汉语言文学、法律、会计、计算机及与文化体育相关的专业;(说明:1、若前十一类专业报名人数达到1:2开考比例,则文化体育相关专业的报名人员不做为参考对象。如果前十一类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1:2开考比例,文化体育相关专业并符合其它报考条件的人员具备参考资格。2、文化体育相关专业指在专业名称或者专业课程中含有“文化、艺术、体育 、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词汇之一的专业)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籍贯:户口在十堰市及郧西县周边县(市);


  5、工作地点:郧西县乡镇(场.区)综合文化站;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刑事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现役军人;


  (5)患有“长慢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郧西县广播电视台”、“郧西在线”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6日-1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郧西县文体局人事股(郧西县发展大道1号)。


  3.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提交《郧西县招聘乡镇文化服务“以钱养事”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用A4纸张打印)、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3张。


  报考人员要对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拟聘用岗位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2以上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4.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7年1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文体局人事股领取。


  (三)招聘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文化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0日上午9: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场次参加笔试。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岗位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岗位录取人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


  (四)体检考核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取前6名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县文体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县综改办、县文体局联合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无问题后方可聘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聘用人选均在“郧西县广播电视台”、“郧西在线”上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县文体局会同乡镇办理聘用手续。凡被聘用者必须按时报到并服从县文体局分配,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单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管理使用


  本次所聘用的乡镇文化服务“以钱养事”岗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所在乡镇文体方面工作,实行县文体局和所在乡镇双重管理,逐年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年度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的予以续聘;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因个人原因造成重大失误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人员管理的通知》(西财发〔2017〕108号)文件执行。


  联系电话:0719-6236275(郧西县文体局人事股)0719-6233928(郧西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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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登记表.doc


  郧西县文化体育局 郧西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