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玉林市玉东新区公开招聘64人公告

来源:玉林人事人才网 2017-11-18 10:46:40
 2017年玉林市玉东新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玉林市玉东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量,根据《玉东新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玉东新区工委同意,玉东新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工作人员4名;


  2.玉东新区经济发展局工作人员3名;


  3.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1名;


  4.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工作人员1名;


  5.玉东新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2名;


  6.玉东新区招商促进局工作人员1名;


  7.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工作人员2名;


  8.玉东新区市政市容局工作人员50名。


  具体专业岗位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专业划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


  5. 年满18周岁(1999年11月30日前出生)至45周岁(1972年11月30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


  6、文化程度具体根据各岗位需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玉林市玉东新区办公楼一楼(玉林市人民东路1号玉林国防教育基地),邮编:537000


  报名方式及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网上下载、填写、打印《玉东新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贴好近期免冠2寸标准彩照,并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于报名时提交。


  2、报名时须带上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有其它资格证或等级证、荣誉证等一并提供。


  3、《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时,由资格初审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才接收报名材料。


  (二)遴选


  由各相关招聘单位组织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条件,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的专业、从业经历和岗位的匹配度等各方面考虑,按岗位1:3的比例遴选出进入面试的初步候选人名单,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各用人单位协助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放面试通知单。(在玉东新区管委办公楼一楼公告栏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如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按照招聘岗位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三)面试


  由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形成面试考官组,负责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根据个人仪容仪表、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能力等内容进行面试工作。


  面试时间:2017年12月2日。


  面试地点:待定,具体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结束当天在玉东新区管委办公楼一楼公告栏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四)体能测试


  按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对报考玉东新区市政市容局工作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初步为跑步: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4×10米往返跑;仰卧起坐。


  体能测试时间:2017年12月3日。


  体能测试地点:玉林市体育中心。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1比例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政审


  由招聘领导小组和用人单位组织人员对拟聘用人选进行政审。


  (七)公示


  经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工委审核同意后,在玉林市人事人才网和玉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玉东新区相关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3年(含试用期在内),3年后以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聘。


  (三)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


  1.按玉东新区聘用人员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2.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大额医疗、意外等保险。


  五、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玉东新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5-2629291、2628609、2696613。


  点击下载>>>


  附件:1.玉林市玉东新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玉林市玉东新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玉林市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