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眉山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8名公告

来源: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11-16 11:45:29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7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为引进优秀人才来校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眉山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8 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和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net/)公布):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学校基本情况详见《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附件1),招聘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本次公招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11月29日。


  2.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等详见《岗位表》(附件2)。《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4),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选择其中一种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3.报名办法: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或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页(http://www.msvtc.net/)下载《2017年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3),个人详细简历应包含以下信息:


  ①应聘者详细的学习及工作、任职经历。


  ②所获得的荣誉称号、获奖情况。


  ③发表学术论文及出版教材、著作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论文名称、发表的期刊名称、期号、发表时间,作者排名、影响因子,及论文被检索或收录情况;教材、著作目录应包括书名、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和本人执笔内容、章节字数。


  ④参与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或课题)名称、级别及编号、项目来源及经费、本人参加地位及完成的内容。


  ⑤获得专利情况。包括专利名称、种类、专利号、排名情况、


  本人完成部分。


  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和要求的其他证书)的原件扫描发送到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2寸免冠证件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和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办公室报名(详细地址见附件1)。


  4.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2)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现场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在报名现场同步进行。


  2.网络报考人员资格初审。网络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2月2日至12月3日登录本人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3.网络报考人员资格复审。网络报考人员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2寸免冠证件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和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4.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7年、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仅限博士研究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三)考核


  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试等方式进行现场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发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1.教师岗位考核的方式及内容


  考核方式:试讲+综合面试。


  (1)试讲:应聘者根据指定教材提供体现高职教育特点的一个单元的教学设计,试讲时根据课程性质与特点恰当选用体现“应用主旨、学生主体、能力为重”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


  (2)综合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者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


  2.管理岗位考核的方式及内容


  考核方式:笔试+综合面试。


  (1)笔试:a.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笔试时间为90分钟。


  b.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的当天下午18时前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


  c.其它。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缺考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2)综合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者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


  3.考核评分及成绩计算方法


  (1)试讲、笔试和综合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以有效分的平均值为应考者的实际得分,分数保留一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二位数字按“四舍五入”予以取舍。


  (2)教师岗位考生的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70%)+综合面试成绩(×30%)。


  (3)管理岗位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4.考核成绩公布


  考核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眉山人事考试网、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考核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拟聘人选须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


  因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经考核、体检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核招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考核招聘人员在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流(调)动。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考核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本次招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中共眉山市纪委(市监察局):(028)38444444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028)38168059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68529


  政策咨询电话: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028)38282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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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基本情况


  2.2017年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3.2017年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


  4.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专业目录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