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松原市人民政府聘任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公告

来源:松原市人民政府 2017-11-16 11:25:43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的公告


  为了有效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拟向社会公开聘任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立法咨询专家的工作内容


  (一)就年度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编制提供咨询意见或者建议;


  (二)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或者建议;


  (三)受市法制办公室委托,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中涉及到的重大理论和技术性问题进行研究论证;


  (四)反映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调整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反映地方性法规、规章贯彻实施情况,提出完善立法的意见或者建议。


  二、立法咨询专家的工作方式


  (一)应邀参加市法制办公室或者有关部门主持召开的具体立法项目论证会、听证会、研讨会及其他立法活动;


  (二)书面或者口头回复市法制办公室就具体立法项目涉及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咨询;


  (三)不定期向市法制办公室提供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立法咨询专家的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热心地方立法工作,有较强的法治意识;


  (三)年龄在65周岁以下(以聘任时的实际年龄为准);


  (四)具有大学以上文化水平,专业领域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以及法律、行政管理等方面。其中,从事理论研究的,必须具有副高级或者以上职称;从事实务工作的,从事本行业工作必须满15年以上;


  (五)熟悉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基本情况,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在11月27日前,与松原市法制办公室联系,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联系人:于波前;联系电话:0438-229220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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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立法咨询专家个人简历


  松原市法制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