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绵阳涪城区工区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8名公告

来源:涪城政务网 2017-11-16 11:21:27
  绵阳市涪城区工区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经绵阳市涪城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工区街道办事处决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职位及比例


  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8名。招聘人数与笔试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名额。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加分政策


  (一)招聘对象:


  面向绵阳市(户口在绵阳市)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奉公,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条件:42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胜任社区工作。


  (三)加分政策: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0.5分、具有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获得县(市、区)委、政府或市级部门表彰奖励的加0.5分/次,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奖励的加1分/次,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加1.5分/次;有1年(截止2017年11月15日)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劳动保障退管员、协理员加0.5分,军队退役人员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直接计入笔试折合成绩,形成笔试总成绩。


  四、报 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5日--24日(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二)报名地点:工区街道党政办(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35号,咨询电话:2683813)。


  (三)报名手续: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具有加分条件的同时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书面证明,现场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考 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折合成绩均为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面试成绩×50%)。


  (一)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社区工作知识等。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6日,笔试具体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14日--15日,9:00-12:00、13:00-17: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结束2日内,在工区街道办事处公示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加分)。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2倍于招聘人数的人员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则一同进入面试。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参考者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现场宣布。


  面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面试具体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21日--22日,9:00-12:00、13:00-17: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面试结束2日内,在工区街道办事处公示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与招聘人数等额的人员进入体检(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及其它事项另行电话通知。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因体检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和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街道办事处组织进行政治考核。考试、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街道办事处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调查期间暂缓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举报内容查证属实,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取消后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报酬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进行管理和考核。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报酬待遇按涪城区统一规定执行。


  九、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涪城区纪委、涪城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涪城区纪委监督电话:2240345


  涪城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2212553


  工区街道纪工委监督电话:2681748


  十、未尽事宜由工区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绵阳市涪城区工区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