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中山市古镇镇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1人公告

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 2017-11-15 09:55:15
中山市古镇镇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古镇镇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古镇镇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中山(灯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古镇镇宣传文体服务中心、古镇镇投资服务中心、古镇镇农业服务中心、古镇镇水利所是隶属于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1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六)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等。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28日,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11月28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11月28日后出生。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古镇镇人民政府四楼412室(古镇镇东兴东路1号);交通路线:公共汽车K01、K05、202路;联系电话:0760-22357369,联系人:苏小姐、李先生;


  2.投诉电话:0760-22359610(中山市古镇镇纪检监察室)。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6.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①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②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③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或劳动合同等材料为依据(上述三项材料至少需提供两项原件);④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8.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12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镇组织人事办209室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9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4.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由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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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山市古镇镇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


  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