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四川眉山市彭山区机关事业单位遴选40人公告

来源:彭山区人民政府 2017-11-10 10:45:06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眉山市彭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眉山市彭山区区级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及职位


  遴选名额为40名,具体职位详见《眉山市彭山区2017年下半年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情况表》(附件1)。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区纳入编制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公)、全额事业人员(公安、教师除外)。


  (二)遴选条件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2.具有与遴选职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见习期、试用期未满或因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5.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14日。


  2.报名地点:区政府大楼人社局三楼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电话:37627059。


  3.报名要求: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四、组织考核、考察、公示及调动工作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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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7年下半年眉山市彭山区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情况表.xls


  2.眉山市彭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


  组织部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