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延庆区司法局招聘司法工作者25人公告

来源:延庆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7-11-08 10:59:05
北京市延庆区司法局2017年公开招聘司法社会工作者公告


  为全面落实北京市司法局、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司法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及招聘人数


  (一)岗位职责


  司法社工负责协助区司法局、司法所开展非执法类矫正帮教工作。主要职责任务是做好“两类”人员帮教前的准备工作,开展“两类”人员的教育、社会适应性帮扶和困难救助,协助解决“两类”人员就业、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等工作,协助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居住地核实或社会调查,协助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协助整理“两类”人员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完成区司法局和司法所交办的其他非执法类任务。


  (二)招聘人数


  此次招聘计划招录25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矫正帮教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电脑操作水平和相关业务知识;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延庆区户籍;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司法社工: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有其他不适宜从事司法社工工作经历的。


  三、报名程序


  此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二)报名地点:延庆区老体育局体育馆(香苑街第四中学南)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自行填写并打印《延庆区2017年公开招聘司法社会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现场不提供填表条件,粘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表只有“本人签名”栏手写,其他内容均不得手写否则无效,另附同底版照片1张,背面写清姓名;


  2.户口簿原件,首页(集体户口须持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国外学历的,需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具备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和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四)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报名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领取准考证凭条》,按照凭条信息及注意事项,持凭条及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11月16日8:30-11:00,14:00-17:00到延庆区司法局一楼法律服务大厅(北京市延庆区东外大街96号)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由相关考试机构统一组织;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通过区人力社保局网站(网址http://www.yqrlsb.com)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公示信息,不再电话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果笔试通过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根据实际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最终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体检及政审


  拟录用人员按照区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行体检、政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结果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因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录。


  六、聘用、解聘及薪资待遇


  所有被录用人员需严格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一)薪资待遇、用工形式


  司法社工执行延庆区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签订服务协议,并依据分配的工作岗位到区司法局和司法所开展工作,由区司法局统一管理。


  (二)解除聘用


  被聘用的司法社工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不能胜任此项工作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解除服务协议。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现场报名及审核,需由本人自行办理,不得他人代办,上交所有材料不予退还;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前辅导;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通知,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报考人员应保证预留通讯工具畅通有效,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69102421)


  (此公告有效期自2017年11月3日——8日)


  附件:延庆区公开招聘司法社会工作者报名表


  北京市延庆区司法局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