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阿拉善盟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招聘编制备案人员30名简章

来源: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人才交流信息网 2017-11-03 13:22:54
  阿拉善盟中心医院2017年公开自主招聘阿拉善盟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编制备案人员简章


  根据阿拉善盟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盟康复服务中心核定编制报备管理用工名额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阿机编发〔2016〕67号)、盟人事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第2次成员单位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结合盟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业务发展实际需要,经盟行署批准同意,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宏观管理与事业单位自主招聘相结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建设一支结构合理、高素质技术水平、专业为残疾人和各类功能障碍者服务的康复人才队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录用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录用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择优录用原则;


  (四)坚持岗位评价、质量考核、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记载为主);部分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记载为主);零就业困难家庭的残疾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且期限未满或尚未解除、终止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30名编制备案人员(详见《职位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11月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2.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阿拉善盟中心医院门诊三楼行政办公A区“人事劳资科”(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新城东区雅布赖东路)。现场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阿拉善盟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张、电子照片(白底电子版)发至852696505@qq.com。


  3.资格审查:医院对报名考生资格现场审查,审查通过者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咨询电话:0483-8770790


  (二)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自主招聘采取考试(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两种方式进行。


  1.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公开自主招聘29名(详见《职位表》)。考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考试总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定为1:3,首次报名期满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补充报名,补充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1:2的比例进入笔试。笔试分值均为100分。


  加分条件:对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2)面试(专业测试):根据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进入资格复审,如部分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该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面试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


  2.采取专业测试方式公开自主招聘1名(盲人按摩师,详见《职位表》)。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8日  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2017年11月27日  上午8:30--18:00


  六、体检与考察


  (一) 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名额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二)考察:对进入拟招聘范围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它


  1.建立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除笔试和资格复审外的其它环节放弃招聘资格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3.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记入诚信档案人员分别给予相关处理。对违法违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4.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或编制备案人员招聘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七、递补


  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各环节递补只限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1.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人才交流信息网(http://www.alsrcks.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2017年应届毕业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如放弃聘用资格将记入诚信档案。


  5.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一)编制备案人员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盟人事考试领导小组批准的《2017年阿拉善盟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公开自主招聘编制备案人员实施方案》进行操作。


  (二)编制备案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盟纪检委派驻盟卫生计生委、盟残联纪检组履行监管职责,对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办法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简章由盟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0483--8332049 (盟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0483--8357399(盟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


  0483--8347709(盟纪委派驻第十八纪检组)


  附件 :


  1、阿拉善盟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公开自主招聘编制备案人员职位表(一)


  2、阿拉善盟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公开自主招聘编制备案人员职位表(二)


  3、阿拉善盟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