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荆州市公安县招聘公安县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公安县人民政府 2017-11-01 11:34:01
  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县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公安县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为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同意,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的)以下,计算机信息管理等相关专业或会计专业(必须取得计算机专业等级证书)毕业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况。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星期一)至11月8日(星期三)。


  报名地点:公安县人事考试院(斗湖堤镇青年路11号)考务股。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必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彩色一寸登记照片2张。


  本人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及应聘资格。


  2、缴费


  考生笔试缴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科50元,共100元(缴费地点:县政务中心四楼人社局窗口)。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缴费人数比例不得少于1∶2。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11月14日(星期二)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参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笔试考试内容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岗位、行业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


  五、面试


  1、面试考生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不得少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考生可通过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面试入围情况。


  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无人替补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


  2、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3、面试方式:根据岗位类别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六、综合成绩查询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的综合成绩在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本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七、体检、考核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为准;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必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人员的递补。一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一次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依据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为准;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则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考核工作人员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报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然后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如果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为准;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则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


  八、聘用管理


  1、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定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报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审定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在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


  2、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没有问题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未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在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


  对通过此次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在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由县人事考试院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16——5529331


  招聘咨询电话:  13098307111


  附件下载:报名表.doc


  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