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市实施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核准备案制度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2017-10-31 13:08:34
牡丹江市实施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核准备案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方案报批和公示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管和指导,解决岗位条件设置、考试体检和考察环节上把关不严、做法不一、操作不规范的问题,牡丹江市人社局在深入调研、多次讨论研究的基础上,会同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核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启动核准备案制度,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阳光”下运作。
一是明确核准备案范围。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等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活动均要列入核准备案范围,在组织实施前按规定履行招聘方案核准备案程序,实现公开招聘方案核准备案全覆盖。
二是规范核准备案程序。由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形成正式文件,报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初审;初审后,涉及到党委序列的由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调配科复核,涉及到政府序列的由市人社局人才流动开发科复核;复核后,人才流动开发科汇总,形成核准备案意见,报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人才流动开发科核发《核准备案通知单》,并在市人社局网站及县(市)主要媒体网站同时发布信息。
三是严肃核准备案纪律。各县(市)事业单位主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通知明确的范围、程序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的核准备案工作。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按规定程序核准备案的,一经发现要立即责令纠正,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宣布招聘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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