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知识:行政事业单位结转和结余的核算

来源: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 2017-10-20 15:02:48
  行政单位的结转和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和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一)财政拨款结转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两个明细科目。在“基本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还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有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等两种或两种以上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还应当按照财政拨款种类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还可以根据管理需要按照财政拨款结转变动原因,设置“收支转账”、“结余转账”、“年初余额调整”、“归集上缴”、“归集调入”、“单位内部调剂”、“剩余结转”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财政拨款结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调整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因发生差错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等原因,需要调整财政拨款结转的,按照实际调增财政拨款结转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年初余额调整);按照实际调减财政拨款结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年初余额调整),贷记有关科目。
 
  从其他单位调入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按照规定从其他单位调入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时,按照实际调增的额度数额或调入的资金数额,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集调入)及其明细。
 
  上缴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上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时,按照实际核销的额度数额或上缴的资金数额,借记本科目(归集上缴)及其明细,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单位内部调剂结余资金。经财政部门批准对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改变用途,调整用于其他未完成项目等,按照调整的金额,借记“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单位内部调剂)及其明细,贷记本科目(单位内部调剂)及其明细。
 
  结转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年末,将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发生额转入本科目,借记“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拨款、项目支出拨款”科目及其明细,贷记本科目(收支转账--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及其明细。年末,将财政拨款支出本年发生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收支转账--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及其明细,贷记“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科目及其明细。
 
  将完成项目的结转资金转入财政拨款结余。年末完成上述财政拨款收支转账后,对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拨款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财政拨款结余,借记本科目(结余转账--项目支出结转)及其明细,贷记“财政拨款结余”(结余转账--项目支出结余)科目及其明细。
 
  年末冲销有关明细科目余额。年末收支转账后,将本科目所属“收支转账”、“结余转账”、“年初余额调整”、“归集上缴”、“归集调入”、“单位内部调剂”等明细科目余额转入“剩余结转”明细科目;转账后,本科目除“剩余结转”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二)财政拨款结余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滚存的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余资金。
 
  财政拨款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调整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余。因发生差错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等原因,需要调整财政拨款结余的,按照实际调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年初余额调整);按照实际调减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年初余额调整),贷记有关科目。
 
  上缴财政拨款结余。按照规定上缴财政拨款结余时,按照实际核销的额度数额或上缴的资金数额,借记本科目(归集上缴)及其明细,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单位内部调剂结余资金。经财政部门批准将本单位完成项目结余资金调整用于基本支出或其他未完成项目支出时,按照批准调剂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单位内部调剂)及其明细,贷记“财政拨款结转”(单位内部调剂)科目及其明细。
 
  将完成项目的结转资金转入财政拨款结余。年末,对财政拨款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拨款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转账--项目支出结转)科目及其明细,贷记本科目(结余转账
 
  项目支出结余)及其明细。
 
  年末冲销有关明细科目余额。年末,将本科日所属“结余转账”、“年初余额调整”、“归集上缴”、“单位内部调剂”等明细科目余额转入“剩余结余”明细科目;转账后,本科目除“剩余结余”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三)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除财政拨款收支以外的其他各项收支相抵后剩余的滚存资金。本科目应当设置“项目结转”和“非项目结余”明细科目,分别对项目资金和非项目资金进行明细核算。对于项目结转,还应当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还可以根据管理需要按照其他资金结转结余变动原因,设置“收支转账”、“年初余额调整”、“结余调剂”、“剩余结转结余”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调整以前年度其他资金结转结余。因发生差错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等原因,需要调整其他资金结转结余的,按照实际调增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年初余额调整)及其相关明细。按照实际调减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年初余额调整)及其相关明细,贷记有关科目。
 
  结转本年其他资金收入和支出。年末,将其他收入中的项目资金收入本年发生额转入本科目,借记“其他收入”科目及其明细,贷记本科目(项目结转一--收支转账)及其明细;将其他收入中的非项目资金收入本年发生额转入本科目,借记“其他收入”科目及其明细,贷记本科目(非项目结余--收支转账)。年末,将其他资金支出中的项目支出本年发生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项目结转--收支转账)及其明细,贷记“经费支出--其他资金支出”科目(项目支出)及其明细、“拨出经费”科目(项目支出)及其明细;将其他资金支出中的基本支出本年发生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非项目结余一一收支转账),贷记“经费支出一其他资金支出”科目(基本支出)、“拨出经费”科目(基本支出)。
 
  缴回或转出项目结余。完成上述转账后,对本年末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区分年末已完成项目和尚未完成项目,在此基础上,对完成项目的剩余资金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账务处理:需要缴凹原项目资金出资单位的,按照缴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项目结转一一结余调剂)及其明细,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将项目剩余资金留归本单位用于其他非项目用途的,按照剩余的项目资金金额,借记本科目(项目结转--结余调剂)及其明细,贷记本科目(非项目结余--结余调剂)。用非项目资金结余补充项目资金,按照实际补充项目资金的金额,借记本科目(非项目结余--结余调剂),贷记本科目(项目结转--结余调剂)及其明细。
 
  年末冲销有关明细科目余额。年末收支转账后,将本科目所属“收支转账”、“年初余额调整”、“结余调剂”等明细科目余额转入“剩余结转结余”明细科目;转账后,本科目除“剩余结转结余”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