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广西人才网 2017-10-16 14:16:03

  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是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接领导的 全额拨款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研究我区医疗技术规范标准并指导实施;为全区医疗机构评估和巡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协助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承担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高值耗材临床使用的监测和评价工作,指导临床用药、高值耗材的规范应用;承担全区医疗机构运行情况监测评估,为全区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提供技术指导等。经自治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以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一、工作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招聘资格


  1.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对象的岗位资格


  四、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周末除外,在上班时间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法


  应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报名或网上邮件报名。应聘者要登录报名网站,按网上提示的方法下载报名表,持报名表和报名申请材料(需带原件核验,交复印件),到我中心指定地点(地址:南宁市桃源路35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机关服务中心办公楼四楼404室,电话:0771-2623132,13877181823)进行报名。应聘者根据自身专业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申请材料包括:


  1.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职务证明文件;


  3.单位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文件。


  4.如是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明。


  5.凡在原单位已入编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


  6.四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相片;


  7.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和证书。


  以上材料除相片外,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回,收取复印件留存。


  (三) 资格审查


  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按照公告上规定的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接受应聘者关于招聘工作具体事项的咨询。(咨询时间:2017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周末除外,上班时间,电话:0771-2623132,13877181823)


  我中心在报考人员报名确认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对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


  (四)面试


  本岗位招聘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


  面试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事处(以下简称“委人事处”)统一实施。面试按不少于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开考(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面试条件的报名人数为准)。如未达开考比例,但因工作需要仍需进人的,须报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同意,并报经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后方可开考。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后,我中心将人选名单位报委人事处。


  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书面申请,或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2.发布面试公告


  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的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www.gxhfpc.gov.cn)网站公开发布面试公告。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2017年11月15日前。


  3.面试形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4.面试实施


  设立7人面试考官小组,由我中心及外单位专家组成。面试期间,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


  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面试时间:2017年11月18日至19日,具体时间见面试公告。


  面试地点:委机关办公楼(桃源路35号)


  (五)考核


  考核与体检由我中心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的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以及听取所在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等情况,并根据岗位的具体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聘用建议和意见,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于考核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招聘岗位1:1比例在面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员按照考核、体检的程序进行。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7日内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在第三方自治区级医院进行。


  (七)公示、聘用审批


  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由我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将拟聘用人员材料报送委人事处,由该处审核后,在广西人才网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71-2803273(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招聘对象岗位资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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