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招聘公告

来源:广西人才网 2017-10-16 14:08:5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7年随团赴区外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增挂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牌子),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管理的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的监督工作;承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技术性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申报2017年赴区外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573号)等精神,为加强交通质监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单位人才需求实际,决定随团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2017年赴区外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会,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岗位条件等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7年赴区外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身体条件;


  (四)专业知识扎实,工作态度积极向上,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开拓创新及奉献精神;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将在八桂英才网、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网站发布。


  发布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23日(7个工作日)。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10月24日中午12点前截止,城市:北京,地点:北京大学邱德拔体育馆北大厅;


  (1)时间:10月28日中午12点前截止,城市:武汉,地点: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西边体育场;


  (2)时间:10月30日中午12点前截止,城市:重庆,地点:重庆大学A区主教学楼一楼招聘大厅。


  视招聘计划完成情况确定安排下一站城市的招聘工作。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


  (2)每个应聘者报名时仅限报1个岗位;


  (3)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需携带本人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职称证书、个人简历以及报名登记表上或个人简历中所填写的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7年赴区外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以上个人证件的原件验证后均交回应聘者。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2018年毕业生须在录用前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学历、学位等相应的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试及考核


  (一)面试


  本次招聘对象均为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的岗位免笔试,现场组织面试。


  1.面试在招聘会现场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招聘会现场公布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


  3.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达不到面试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参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如该岗位所有考生的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考核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专业技术、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3.考核形式: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通过查阅档案以及直接听取或通过函调方式了解考核对象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等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根据了解到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4.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5.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体检


  由本单位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核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并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八桂英才网、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网站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次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三)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不宜聘用的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报有关部门办理聘用、入编手续。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享受本单位本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招聘纪律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监督。人才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处罚


  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我单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诚信档案。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7年赴区外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doc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7年赴区外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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