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黔江12名事业单位公招12人 10月13日报名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2017-10-11 08:45:48
  原标题:黔江公招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为加强全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黔江区公开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据介绍,此次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择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是黔江区2015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016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年度考核合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按照公开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岗位均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各个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确定本人毕业(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和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后,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具体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报名地点为黔江区人力社保局新城行政服务中心2309室(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社区市民路新城行政服务中心)。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记者 谭登帆)